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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口車報關注意事項:最重要是海關八大項,填錯就沒辦法驗車了!4
https://www.thiscar.com.tw/ 帝師汽車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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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連結:http://www.why1609.com/fun413/Custom/42

有句話是這麼說的:會辦進口車的報關行,可以讓您上天堂!不會辦進口車的報關行,可以讓您下地獄!

真的嗎?請看:

1、車輛在美國出口之後,船公司會先發出貨通知,之後再發一張到貨通知。

因為語文的關係,有時你看的到貨通知有拼錯字,記得一定要去更正,免得到時您的車到了,可是領車的人不是您。

2、不熟練的報關行,因為怕報錯填錯會被海關記點、扣點,所以會把進口的表格交給車主,請車主來填。但…說實話,我也不太會填!

但報關行又說,一定要車主填哦,這是規定…

是嗎?是規定嗎?我說:那為什麼基隆汽車報關行都沒有這麼說呢?

一般來說,二手舊車進口港會設定在基隆,新車進口就會設定在台中,久而久之,基隆港的報關行對進口舊車的報關程序就愈來愈熟練了,而基隆海關的人員也當然愈厲害喔!

這點絕對是有好處的,記得有一次一個客人從台中進口一台「舊車」,結果報關行報的真是2266,讓我們後續的驗車流程很受傷,不管是油耗污染測試(查油污測試流程請按此),或是工研院、環保署、能源局的文件審核(各項文件審查細節請按此),這些都要調海關「完稅證明」,如果寫錯,那就只能回頭去改…

您相信嗎?還有一次,我們曾經花了近二個月,只為了改「車輛座位數」,從4座改5座…!

3、我真的沒有要說那一家報關行比較好,但是經驗告訴我們,台中汽車報關行的專長是新車,舊車就比較不行,高雄汽車報關行還OK,我們也有客戶住高雄或台南,所以從高雄貨櫃場拆櫃,雖然小港區的海關流程有時候會很難理解,就是要多一道手續…。

4、還有再加上拖車,拖車費用是進口車的一大隱形費用,因為這時沒有車牌,所以不能在路上開,而在進口報關好後要把車拖出來到客戶家,我只知道台中貨櫃場,竟然拖車要走二趟,一定要先派小的車拖出港,否則會罰錢,然後再派大的車拖…當然就二趟的費用!

5、另外像吊櫃費、拆櫃費,因為基隆是大宗,也比較便宜!

 
  • 車輛到基隆關時,可以先去把行李拿出來嗎?

首先說明,拆櫃時,難免碰碰撞撞,所以,車上的物品一定要綁牢,才不會櫃子一拆開,裡面就變成「蛋花湯」。

因為有很多客人,會在車內放置個人行李,這是ok的,但客人的想法是,既然車子已經到台灣了,雖然我的車還沒有牌照,但我可以開另一台車去拿我的行李嗎?這一答案就是:不行!

為什麼?

因為對海關來說,您的車跟車上物品是同一件事物,寫在同一張提單,同一張進口報單上,既然是同一張,當然就要同進同出,除非,您在進口時寫二張報單、二張提單,這樣,行李就跟車輛可以分開領出,不過:1、即使如此,行李還是要整批一起領,不能部份部份拿。2、因為進口提單變二張,相關的費用變二倍,有點划不來!

  • 貨物(行李)出口時,必須準備什麼文件?裝箱時是否應注意什麼問題?

一般貨物進出口都需要準備 Invoice〈商業發票〉與 Packing List〈裝箱單〉,只不過後送行李 Shipper 和 Consignee 皆為同一人,公家機關並不會嚴苛要求正式的文件,但仍要填寫。

Invoice 上須注意的貨品及金額。很多客人喜歡運車回台灣時,再加帶幾個輪胎回來,因為美國買輪胎真的比較便宜,詳細請按此。不過,這邊真的要很小心,因為車上有一條輪胎就做備胎,有二條輪胎…勉強叫備備胎…,但有三條以上的輪胎,您就只好老實報關了。

事實上,輪胎的關稅真的不高,不要想去逃漏稅,抓到不值得,也提供給大家參考:車輪關稅約61%,輪胎皮的關稅約27%,輪胎框的關稅約21%,不要報錯了…就賠了夫人又折兵哦!更多問題,歡迎按:聯絡我。

  • 汽車進口時,必須準備什麼文件?

若以個人行李進口,要提供護照入境章、班機日期及號碼,Invoice〈商業發票〉與 Packing List〈裝箱單〉,Title。

目前在基隆的報關行有很多,但真正會報汽車進口的,不過就這麼五、六家,如果您找到不熟悉的報關行幫您報關,甚至把最重要的海關八大項填錯,那不僅會讓您驗車時間拉很長,甚至會讓您最後監理站無法領牌。(請參考此案例:監理站領牌驚魂記)

要自行報關,一定要搞懂車輛配備表,其中賓士車的報關配備表又跟其它車款不同,分別列出如下:

有看懂嗎?也不是很難,只是很麻煩就是了!

不熟練的報關行,因為怕報錯填錯會被海關記點、扣點,所以會把上面的表格交給車主,請車主來填。因為車是車主的,有什麼配備當然要問車主,這看起來好像是對的,但我想請問:您真的知道自己的車有什麼配備嗎?除了「大螢幕」「天窗」「導航」…其它細節部份,我相信沒有一個車主知道。

這就是為什麼報關一定要找常報車輛的報關行了,而且,若報錯,對後續的驗車行程會造成很大很大的麻煩。有此需求,歡迎點此來信詢問

另外,車子到台灣的第一站就是:貨櫃場!

附上北部各櫃場地址、電話:

基 隆 關

陽明貨櫃場

基隆市 中山四路1號

(02)2429-2329

尚志貨櫃場

基隆市 七堵區 樂利三街12號

(02)2431-2181

中華貨櫃場

基隆市 七堵區 八德路3-1號

(02)2455-1730

第一貨櫃中心

基隆市 中山二路54號

(02)2420-8454

第三貨櫃中心

基隆市 中山三路西16、17碼頭

(02)2420-8590

暖 暖 支 關

大宇貨櫃場

臺北縣 瑞芳鎮 楓仔瀨路10號

(02)2497-4191

中央貨櫃場

臺北縣 瑞芳鎮 楓仔瀨路40號

(02)2497-9701

六 堵 支 關

長春貨櫃場

基隆市 七堵區 明德三路96號   

(02)2451-5253

臺聯貨櫃場

基隆市 七堵區 三合街2號

(02)2451-5151

臺陽貨櫃場

基隆市 七堵區 明德三路51號

(02)2451-8103

長勝貨櫃場

基隆市 七堵區 三合街2號

(02)2451-9931

大益貨櫃場

基隆市 七堵區 俊賢路26號

(02)2455-1177

五 堵 支 關

環球貨櫃場

臺北縣 汐止鎮 大同路三段585號

(02)2641-6230

東亞貨櫃場

臺北縣 汐止鎮 大同路三段338號

(02)2641-2111

汐止長邦貨櫃

臺北縣 汐止鎮 大同路三段264號

(02)2641-2301

中國貨櫃場

臺北縣 汐止鎮 大同路三段275號

(02)2641-2211

新隆貨櫃場

臺北縣 汐止鎮 大同路一段201號

(02)2641-3111

基隆有很多個貨櫃場,比較常見的有陽明貨櫃場、台陽貨櫃場、長春貨櫃場,尚志貨櫃楊,這裡也提供一些照片給大家看一下:

左邊的是倉庫,一般車子拆櫃後就是放在倉庫,旁邊有很多其它的雜物…真擔心會碰到,所以,儘量三天之內清關完畢;右邊的是清關完後,因為沒有牌,所以都是請拖車處理,拖出貨櫃場就進到本公司保養廠,準備下一階段的驗車了!

​船運到基隆關,報關稅之後:這時候因為還沒有領牌,不能在路上開,所以一定要用拖車運出來(如上圖),一般來說,進口車在拖運時,不像一般道路救援二輪著地的方式(這不好),而應該是如上右圖,四輪不落地那一型(這樣愛車才不會受損)!

不過拖車費用真的不低,一般起跳至少2000元,如果是跨縣市的拖車,至少2500元起跳,請參考:進口車的隱形成本-拖車

另外像是超跑的拖運費,因為是超級低底盤車,所以用的拖車也非常特殊,每次的費用當然輕鬆就破萬了…不過,一台上千萬的車,花個幾萬元拖車,既安全、又快速,何樂而不為!

附件:關稅條文第29條~第35條!

第29條(完稅價格之核估)

從價課徵關稅之進口貨物,其完稅價格以該進口貨物之交易價格作為計算根據。

前項交易價格,指進口貨物由輸出國銷售至中華民國實付或應付之價格。

進口貨物之實付或應付價格,如未計入下列費用者,應將其計入完稅價格:

一、由買方負擔之佣金、手續費、容器及包裝費用。

二、由買方無償或減價提供賣方用於生產或銷售該貨之下列物品及勞務,經合理攤計之金額或減價金額:

(一)組成該進口貨物之原材料、零元件及其類似品。

(二)生產該進口貨物所需之工具、鑄模、模型及其類似品。

(三)生產該進口貨物所消耗之材料。

(四)生產該進口貨物在國外之工程、開發、工藝、設計及其類似勞務。

三、依交易條件由買方支付之權利金及報酬。

四、買方使用或處分進口貨物,實付或應付賣方之金額。

五、運至輸入口岸之運費、裝卸費及搬運費。

六、保險費。

依前項規定應計入完稅價格者,應根據客觀及可計量之資料。無客觀及可計量之資料者,視為無法按本條規定核估其完稅價格。

海關對納稅義務人提出之交易文件或其內容之真實性或正確性存疑,納稅義務人未提出說明或提出說明後,海關仍有合理懷疑者,視為無法按本條規定核估其完稅價格。

第30條(不得作為計算根據之情形)

進口貨物之交易價格,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不得作為計算完稅價格之根據: 一、買方對該進口貨物之使用或處分受有限制。但因中華民國法令之限制,或對該進口貨物轉售地區之限制,或其限制對價格無重大影響者,不在此限。

// //

二、進口貨物之交易附有條件,致其價格無法核定。 三、依交易條件買方使用或處分之部分收益應歸賣方,而其金額不明確。 四、買、賣雙方具有特殊關係,致影響交易價格。 前項第四款所稱特殊關係,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: 一、買、賣雙方之一方為他方之經理人、董事或監察人。 二、買、賣雙方為同一事業之合夥人。 三、買、賣雙方具有僱傭關係。 四、買、賣之一方直接或間接持有或控制他方百分之五以上之表決權股份。 五、買、賣之一方直接或間接控制他方。 六、買、賣雙方由第三人直接或間接控制。 七、買、賣雙方共同直接或間接控制第三人。 八、買、賣雙方具有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。

第31條(海關核定完稅價格之情形~同樣貨物)

進口貨物之完稅價格,未能依第二十九條規定核定者,海關得按該貨物出口時或出口前、後銷售至中華民國之同樣貨物之交易價格核定之。核定時,應就交易型態、數量及運費等影響價格之因素作合理調整。 
前項所稱同樣貨物,指其生產國別、物理特性、品質及商譽等均與該進口貨物相同者。

第32條(海關核定完稅價格之情形~類似貨物)

進口貨物之完稅價格,未能依第二十九條及前條規定核定者,海關得按該貨物出口時或出口前、後銷售至中華民國之類似貨物之交易價格核定之。核定時,應就交易型態、數量及運費等影響價格之因素作合理調整。 
前項所稱類似貨物,指與該進口貨物雖非完全相同,但其生產國別及功能相同,特性及組成之原材料相似,且在交易上可互為替代者。

第33條(海關核定完稅價格之情形~國內銷售價格)

進口貨物之完稅價格,未能依第二十九條、第三十一條及前條規定核定者,海關得按國內銷售價格核定之。 
海關得依納稅義務人請求,變更本條及第三十四條核估之適用順序。 
第一項所稱國內銷售價格,指該進口貨物、同樣或類似貨物,於該進口貨物進口時或進口前、後,在國內按其輸入原狀於第一手交易階段,售予無特殊關係者最大銷售數量之單位價格核計後,扣減下列費用計算者: 
一、該進口貨物、同級或同類別進口貨物在國內銷售之一般利潤、費用或通常支付之佣金。 
二、貨物進口繳納之關稅及其他稅捐。 
三、貨物進口後所發生之運費、保險費及其相關費用。 
按國內銷售價格核估之進口貨物,在其進口時或進口前、後,無該進口貨物、同樣或類似貨物在國內銷售者,應以該進口貨物進口之翌日起九十日內,於該進口貨物、同樣或類似貨物之銷售數量足以認定該進口貨物之單位價格時,按其輸入原狀售予無特殊關係者最大銷售數量之單位價格核計後,扣減前項所列各款費用計算之。 
進口貨物非按輸入原狀銷售者,海關依納稅義務人之申請,按該進口貨物經加工後售予無特殊關係者最大銷售數量之單位價格,核定其完稅價格,該單位價格,應扣除加工後之增值及第三項所列之扣減費用。

第34條(海關核定完稅價格之情形~計算價格)

進口貨物之完稅價格,未能依第二十九條、第三十一條、第三十二條及前條規定核定者,海關得按計算價格核定之。 

     前項所稱計算價格,指下列各項費用之總和: 

一、生產該進口貨物之成本及費用。 
二、由輸出國生產銷售至中華民國該進口貨物、同級或同類別貨物之正常利潤與一般費用。 
三、運至輸入口岸之運費、裝卸費、搬運費及保險費。

第35條(海關核定完稅價格之情形~資料)

  進口貨物之完稅價格,未能依第二十九條、第三十一條、第三十二條、第三十三條及前條規定核定者,海關得依據查得之資料,以合理方法核定之。

相信你我都有同樣的困擾,在寫什麼啊!

我想了解,但又不了解,進口車稅率查詢,請參考此頁:海關關稅條文解析,或按「聯絡我」。

本人為了明白內容,到塔城街關務署驗估處不知道多少次了,也出席基隆火車站前關務大樓的複查委員會會議無數次,對咱們海關人員的邏輯,實在是不敢領教!

總而言之、就是買多少、報多少就對了!否則,海關的大絕招就是:得依據查得之資料,以合理方法核定之。

Importing a Car
Individuals wishing to import a vehicle whose value exceeds US$20,000 need to apply for an import permit from the Board of Foreign Trade. No permit is needed for cars with a value lower than this. Once an imported vehicle has cleared customs it must meet further requirements before Certificates of Title are given:

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spection

Energy efficiency standard test

The Automotive Research and Testing Centre manages vehicle testing in Taiwan.

For more information on vehicle testing: Click her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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